【金色热线】行使行政复议权 需要注意这六项事项
发布时间:2026-10-01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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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云南网讯(记者 刘畅)3月30日,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彭国军率队做客《金色热线》直播节目,就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在问及申请人应当如何行使行政复议权,才能争取最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云南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刘纯通过六项注意事项对此进行了答复。
一是理性地、客观地行使行政复议的申请权。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与自己拟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关的法律规定,明确自己、对方(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机关的权利义务,弄清自己想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正确判断案件中对自己有利或者不利的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二是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三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一般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四是注意处理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五是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和证据、证明材料;六是明确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主要程序。
刘纯表示,如果需要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就行政复议事项提供帮助,可以依法委托律师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的代理人参与行政复议。






